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

关于办好“新时代十堰讲习所”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03

 

各县(市、区)委,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市委决定在全市创办“新时代十堰讲习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办好“新时代十堰讲习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部署。通过讲习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推进党员干部群众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严格的党性淬炼和生动的社会实践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服从核心、紧跟核心的高度自觉,转化为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的使命担当,转化为立足岗位做好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的具体行动。

二、宣讲重点

“新时代十堰讲习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学校,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学校,是培养造就一大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的大学校。通过全面系统讲习、及时跟进讲习、联系实际讲习,重点讲深、讲透、讲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党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群众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的建设、转型发展、精准脱贫、生态环保、安全稳定等中心工作,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着眼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灵活确定讲习重点,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样的讲习活动,增强讲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三、宣讲对象

“新时代十堰讲习所”面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开展,群众在哪里,“新时代十堰讲习所”就办到哪里,讲习就讲到哪里。要针对不同对象,分层分类开办讲习所和开展讲习活动。要以困难群众为重点,办好农民讲习所和社区讲习所;以机关干部为重点,办好机关讲习所;以大中专学生为重点,办好校园讲习所;以社会青年为重点,办好青年讲习所;以妇女群体为重点,办好“巾帼”讲习所;以老年人为重点,办好“夕阳红”讲习所;以“两新”阶层为重点,办好“同心”讲习所;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办好职工讲习所;以网民群体为重点,办好“云上十堰”讲习所。

四、主要方式

1.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作用,每年集中讲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党委(党组)书记至少宣讲2次,党委(党组)成员至少宣讲1次。

2. 党支部主题党日。将讲习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定动作,每次党日活动讲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主题宣讲,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宣讲2次,支部委员至少宣讲1次,鼓励普通党员宣讲。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讲习活动,每年宣讲不少于1次。

3. 党校和流动党校。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主体班次培训开展讲习时间不少于20个课时,鼓励参训学员上讲台宣讲,上好“第一堂党课”和政治必修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领导干部周末大讲堂、现场拉练等方式开办流动党校讲习。每年市级层面领导干部周末大讲堂讲习不少于5次、现场拉练讲习不少于4次。

4. 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把讲习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对市、县、乡三级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进行整合、培训,有计划安排宣讲团成员开展讲习活动,每人每年不少于10次。

5. 上党课。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党代表、典型模范人物代表深入到田间地头、工矿车间、居民社区、学校军营等基层,利用院场会、村头会、板凳会、堂屋会等形式开办“微课堂”,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6. 政治夜校。依托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开办政治夜校,利用夜晚组织群众开展讲习活动,重点讲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讲话精神,宣讲脱贫攻坚要义和精准扶贫政策,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7. 全媒体。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开设讲习专栏,在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媒体开辟讲习专题,用好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技术,实时更新上传学习资料,宣传报道讲习工作进展和亮点,构建共享、互通、互鉴的网络学习平台,推动讲习活动多形式、全覆盖、见实效。

五、加强基础建设

1. 建好场所。各地各单位要依托党员活动室、会议室、道德讲堂、职工之家等建好讲习所,达到有场地、有机构、有制度、有标识、有资料等“五有”标准。同时,根据讲习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电视、投影仪等硬件设施。每个讲习所要配备讲习材料,包括《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论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重点党报党刊等。

2. 建强队伍。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党代表都是本地本单位讲习员。要着眼讲得对、讲得好、讲得活,依托各级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建立一支高质量的讲习骨干队伍,市级不少于50名,各县(市、区)不少于30名,市、县直各单位不少于1名。举办讲习员研修班,坚持岗前培训、边讲边训,加大培训力度,加快潜在师资力量转化,不断壮大讲习员队伍。建立讲习员激励办法和动态调整机制,争做“明星”讲习员。

3. 建立制度。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一个专班、一套计划、一个载体、一份任务指导书”的要求,制定新时代讲习所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考评制度、激励制度,坚持以讲助习、以考促学。要推行学员按月述学、按期考学制度,实行讲习活动报备、全程记实和痕迹化管理,健全完善档案,推进讲习规范化、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新时代十堰讲习所”由市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做好课程体系设计、编发讲习教材、党支部主题党日、党课讲习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市级讲习员队伍选派、培训和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和全媒体讲习工作;市委党校负责党校和流动党校讲习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做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和工作服务对象讲习所工作,其中“云上十堰”讲习所由十堰日报社负责。

2. 明确时间要求,严格有序推进。各地各单位12月底前要完成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讲习员队伍,落实讲习场所,配套设施设备,建立工作制度。要迅速开展讲习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要根据讲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调整,进一步完善讲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3. 加强指导督办,严格检查考核。市委党建办、市委督查室要把“新时代十堰讲习所”工作纳入全市党的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强化指导、检查、督办、考核,每半年通报一次检查情况,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坚定地办好“新时代十堰讲习所”,推动讲习活动见实效。

4.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专题讲座、学习园地等载体集中开展讲习活动宣传。同时要注重挖掘先进、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展示全市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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